南京大学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7﹞24号文件,现就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的目的和项目范围
1.2016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2015年立项、未通过2016年年度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如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可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